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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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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同学: 你好,你写给王时龙副校长的关于专业硕士专业名称相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并呈王校长阅。王校长责成研究生院了解情况,加以改进,现将研究生院的回复转复给你。 感谢你的来信。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填写信息的回复 XX同学: 你好,感谢你对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注。就你提出的关于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填写信息的问题,回复如下: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与相应的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目前我国有40种专业学位类别,其中:教育、体育、翻译、工程、农业、临床医学、军事、工商管理和艺术等9种专业学位类别细分了培养领域。根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工程硕士按工程领域进行培养,我国现设置了40种工程领域。 2016年之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学位证书板式及格式内容有统一规定,且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板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填写。学位〔2007〕25号文明确规定,在工程硕士的学位证书上需填写工程领域名称,表述如下:“在重庆大学完成了材料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以材料工程领域为例,下同) 2016年国家对学位证书制发方式进行改革,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文件精神,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我校在设计学位证书时沿用了国家原来的表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已完成材料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经重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现考虑到部分同学的诉求,经充分研究,研究生院决定自2017年6月起,工程硕士学位证书的填写内容更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已完成材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经重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特此回复。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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