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来信内容

回复内容
XXX家长: 您好,您写给李茂国副校长关于我校食堂大米采购相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并呈李校长阅,李校长高度重视,责成后勤管理处调查了解,做出回复,加以改进。现将后勤管理处的来信转复给您。 特此回复。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学生食堂大米采购要加强监管的回复 xxx家长: 后勤管理处接到李茂国副校长签批您关于“学生食堂大米采购要加强监管,不能有私心杂念”的来信后,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检查,从采购、库房、加工环节逐一追溯,回复如下: 1.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问题,是学校和后勤管理处管理的重点。学校要求向食堂提供米、面、油、肉、味精、豆瓣等原材料的供应商,必须取得重庆市教委经严格审查后,核发的高校准入证才能进入学校的招标名单,经学校纪委、审计、国资办、财务处、工会、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和师生代表组成的招标组招标,中标的单位方可给学生食堂供应原材料,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2.本批次大米由大米中标商--哈尔滨福满川粮油有限公司供货,全部是袋装大米,无散装大米。米库的大米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出厂许可证齐全,查验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均未发现问题。 3.由于路程较远,基于安全的原因,虎溪校区歌乐餐厅的米饭不是由米饭生产线统一生产和配送,而是由工人蒸煮加工而成,可能是当班工人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米饭质量不是最佳。 针对以上问题,后勤管理处做出了如下处理意见: 1.进一步加强大米等物资管理,提高采购入库抽查比例,加强入库验收检查和库存管理,做好相关台帐登记工作。 2.尽快追踪完成显示屏的购买和安装工作。已计划在保障配送部和学生二食堂外墙安装显示屏,用于公布食材的购买信息,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便于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米饭生产员工的技术培训和流程监控工作,努力提高米饭质量。 特此回复。
版权所有 © 重庆大学  |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  邮编:400030  |  渝ICP备050057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