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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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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同学: 你好,你写给周绪红校长关于反映虎溪校区门禁相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并转虎溪校区管委会了解情况,做出回复,现将管委会的回复转复给你。 特此回复。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虎溪校区门禁相关问题的来信 XX同学: 为进一步保障虎溪校区教学区交通安全,维护虎溪校区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教学区于2016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车辆出入管理。虎溪校区管委会也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车辆识别系统自动放行的车辆: 1.在学校保卫处登记备案的正式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车辆。 2.校内各二级单位和学院经学校人事部门认定的劳务公司聘任的合同制员工,提交申请并经审核录入系统的车辆(申请表格下载地址:http://huxi.cqu.edu.cn/page/5d9f23d0a58ba5b0)。 3.在学校保卫处登记备案的学校公务车辆。4.经学校保卫处批准,允许通行的其他公务车辆。5.校内各二级单位和学院通过“虎溪校区车辆预约系统”进行有效预约的车辆。6.经审核,为虎溪校区条件保障提供必要服务的本校校车等车辆。7.进校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抢修车、邮政车等国家规定且具有特殊标识的特种车辆。 二、经过查验后予以放行的车辆: 1.搭载我校老、弱、病、残、孕等师生的,具有车体标识的出租车,经门卫查验相应证件(工作证、学生证)后准予通行。 2.学校正式教职工待上牌照的新车,经门卫查验有效证件后,予以放行。 三、大型活动期间,相关车辆进入虎溪校区教学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无关车辆,谢绝入内。 信中反映的车辆应不属于放行车辆的范围。关于门卫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管委会将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 特此回复。 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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