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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回复内容
XX同学: 你好,你写给李茂国副校长关于反映校园摩托车鸣笛问题的来信已收悉,并转保卫处了解情况,加以改进,做出回复。现将保卫处的回复转复给你。 特此回复。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校园内摩托车行驶中鸣笛带来的扰民问题来信的回复 XX同学: 你好,来信收悉。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现做回复如下: 长期以来,保卫处严格执行《重庆大学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对校园内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2015年7月1日起,新增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管理系统,对全校教职工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实名登记,禁止校外摩托车(电动车)入校,对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乱停乱放、噪音扰民等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违,并收缴了一批大功率摩托车,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近年来大量的外卖、快递等派送服务车,在为师生员工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为校园交通安全秩序带来了较大影响,保卫处在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治理工作过程中,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和矛盾:一是在法律界定中,大学校园的自建道路是否应纳入城市道路管理尚存争议,执法难度较大;二是部分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薄弱,对学校的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屡教不改。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行车秩序、行人秩序、停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应师生员工强烈要求,保卫处已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重庆大学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仅限教职工本人购买并用于个人办公、教学的摩托车(电动车)在校园内通行。2017年6月20日起,保卫处每日不定时不定点在校内设置流动检查站,及时纠正校内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违规在校内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批评教育并驱离出校。 本次整治工作将持续开展,以期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感谢你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期待你的配合。 特此回复。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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