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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回复内容
李老师: 您好,您写给李茂国副校长关于反映校园外卖送餐摩托车(电动车)相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并转保卫处了解情况,加以改进。现将保卫处的回复转复给你。 特此回复。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外卖送餐问题来信的回复 李老师: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现做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行车秩序、行人秩序、停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应师生员工强烈要求,学校已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重庆大学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每日不定时不定点在校内设置流动检查站,及时纠正校内摩托车(含电动车、助力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拒绝校外外卖送餐摩托车(电动车)入校,对违规在校内行驶的摩托车(含电动车、助力车)进行批评教育并驱离出校。经统计,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上路检查121辆,锁车警告19辆,收缴56辆,经批评教育后劝离校园33辆。 根据《重庆大学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为保障教职工出行需求,由教职工本人购买及使用的电动车或助力车,可凭本人电子工作证、购车发票办理校内通行权限。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教职工将校内住房租赁给亲友或校外人员经营餐馆,利用个人名义办理电动车(助力车)通行证,在校内开展送餐业务。保卫处曾多次走访校内餐饮商户,宣传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并对非教职工本人在校内驾驶的电动车(助力车)进行暂扣,在领取人签订不再入校承诺书后将车送出校园。 接下来,保卫处将针对校内商户外卖送餐电动车(助力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感谢您对我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关注,期待您的理解与支持。 此复。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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